回复 百年不渡 : 胆小者也可以食用的搞笑恐怖文!祝央知道自己明天会死于女鬼索命,临死前夜买醉狂欢。第二天醒来,脑子因为醉酒断片,家里一片狼藉,电视机里卡着个往外钻了一半的女鬼。女鬼已经死了!猪朋狗友们纷纷控诉她是怎么惨无人道的将女鬼摧残致死。祝央:我不是!我没有!别乱说!我是娇花一样的柔弱女子,碰到可怕的事只会尖叫。对此,以为弄死辣鸡碧池手到擒来却被反杀的女鬼,表示有话要讲。”
回复 云清见月明: 这部《今世猛男在线免费阅读》一般穿越剧不都是些聪明或者有一技之长的人才会去玩的吗?可是她一学渣穿来能干什么?何馨甜疑惑了,不过她也懒得思考,就这么接受了命运的安排。呵呵……不过一穿来就喊错爹娘,还有个哥哥架在头上,总觉得有些不安呐。面对身居高门大户的种种命运,她一学渣又该如何应付……
回复 泡椒豆丝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。